
英超曼城财务案的后续处置再添监管变量。英国《卫报》10月21日报道,独立足球监管机构(IFR)主席戴维·科根表示,如果曼城在上诉程序结束后仍被认定存在不当经营,监管机构拥有要求俱乐部所有者出售球队的权力。此番表态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已启动调查或作出处理决定,科根明确称,在曼城上诉结果出炉前,讨论具体行动为时过早。
科根是在播客《The Rest Is Football》中谈到监管权限的。他表示,若认为所有者经营俱乐部的方式不符合适当、公平和正当原则,监管机构可以要求其离开;当被问及所有者能否拒绝时,他回答称监管机构拥有“绝对权力”。但科根同时强调,是否启动独立调查、最终采取何种措施,都要在相关问题得到厘清后再判断,不能提前下结论。
这项潜在监管权力与英超独立委员会此前的裁决相关。英超联赛9月29日公布,委员会认定曼城在2009/10至2017/18赛季期间违反多项财务规则,并在配合联赛调查方面存在违规;联赛称,相关安排使俱乐部收入与成本被人为调整超过9亿英镑。曼城已提出上诉,表示裁决存在法律、原则和事实方面的重大错误。有关上诉及英超可能采取的处罚仍在程序之中,不能将监管机构的权限表态解读为已经决定强制出售。
与此同时,英国财务报告委员会(FRC)也在审视案件材料。《卫报》报道,FRC已接手相关监管评估,并正进行初步询查,以判断是否有理由展开正式调查。英超此前表示,后续处罚将由独立委员会另行处理;可选措施包括罚款、扣分及其他体育纪律处罚,具体结论尚未公布。不同程序各有权限,后续是否相互影响仍待观察。
对中国球迷而言,曼城案的关注点已从冠军和积分处罚延伸至俱乐部所有权、审计责任及联赛治理。曼城是近年英超争冠的重要力量,若上诉维持原裁决,除联赛层面的处罚外,监管机构还可能评估所有者是否适合继续掌控俱乐部。不过目前能确认的只是监管权力和审查程序,强制出售并非既定结果。案件仍处上诉阶段,最终决定将影响曼城自身,也牵动英超竞争公平与监管边界的讨论。
信源:英国《卫报》、英超联赛、BBC
信息来源:英国《卫报》、英超联赛、B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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